绍兴市上虞区快乐爱心志愿服务社
志愿者招募启事
为全面推动绍兴市上虞区快乐爱心志愿服务社爱心慈善帮困救助慰问活动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健康发展,有效整合本社爱心志愿服务力量,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吸收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助人为乐、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各方面专长、空余时间比较充裕的社会爱心人士加盟加入本社,加强志愿者爱心服务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运动机制,唤起广大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爱心帮困救助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现特面向全社会有意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自愿投身爱心帮困救助公益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招募爱心志愿者。
入社志愿者条件
1、原则上是常住上虞区及上虞周边区域,身体健康,时间充沛,能积极主动参与社里组织发起的各项活动。
2、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慷慨解囊,能坚持参加爱心帮困救助志愿服务。
3、思想政治素质好,个人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文化素养、技能素质。
5、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性,顾大局识大体,能随时听从召唤,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文案编写、电脑操作和财务核算较强者优先。
7、年龄不限、性别不限、籍贯不限 ( 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最好在上虞及上虞周边区域的 ) 。
志愿者的权利
1、获知本社的相关信息。
2、知晓本社志愿服务基本情况。
3、参与社里组织的所有活动,并累计获取志愿服务积分。
4、对本社的工作及组织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
5、获得从事爱心帮困救助的必要条件和必备保障。
6、请求本社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社纪社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本社决议、决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本社和自身形象,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3、认真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本社各项爱心帮困救助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推广志愿服务精神。
4、正确穿戴志愿者服装和标识。
5、认真、准确填写个人入社资料。
6、依据本社有关制度和规定应该履行的其它义务。
7、不得以本社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不得以本社名义在外募捐爱心善款以及在本社内为他人募捐任何经费。
绍兴市上虞区快乐爱心志愿服务社
2022年4月10日